首页> 中文学位 >论我国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完善
【6h】

论我国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完善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第1章 我国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概述

1.1 从典型事例看完善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1.1.1典型事例介绍

1.1.2 事例评析

1.1.3 完善竞技体育保险市场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1.2 竞技体育保险的法律规制内容

1.2.1 规制竞技体育保险的基本法律

1.2.2 法律规制竞技体育保险的主要范围

第2章 我国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及其不足

2.1 规制竞技体育保险的法律现状

2.1.1 体育法律法规对竞技体育保险的规制

2.1.2 保险法律法规对竞技体育保险的规制

2.1.3 其他法律法规对竞技体育保险的规制

2.2 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不足

2.2.1 竞技体育保险法律有效性不足

2.2.2 竞技体育保险司法存在漏洞

2.2.3 竞技体育保险司法的制约因素

第3章 两大法系对竞技体育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

3.1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对竞技体育保险的法律规制

3.2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对竞技体育保险的法律规制

3.3 竞技体育保险纠纷的ADR机制

3.4 两大法系的有益经验

第4章 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途径

4.1 完善规制竞技体育保险主要内容的法律

4.2 创新对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模式

4.3完善竞技体育保险纠纷解决机制

4.4我国竞技体育保险纠纷的司法规制途径

4.4.1 建立第三方纠纷解决机构

4.4.2 进一步深化调解-仲裁的联系机制

4.4.3 加强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制化

4.4.4 提高调解-仲裁委员会人员配置的多元化和专业性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展开▼

摘要

竞技体育保险是一种带有减轻体育固有风险所带来不利后果的保险范畴,它是以竞技体育事件连带关系所产生的体育损失的直接产品、附加产品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因此,无论作为保险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体育活动本身组成的一部分,体育保险在推动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不可忽略的现实价值,发达国家的竞技体育保险已成为体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成熟的体育保险市场不但涵盖体育人身保险、体育财产保险、赛事取消保险、体育责任保险等四大类,在每一类中还包括若干项目,从而形成了竞技体育保险的规范化和系列化。我国虽然在保险法、体育法、教育法等单行民事法律规范中对此类保险纠纷有所涉及,但从整体上看,由于我国体育保险起步缓慢,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法律进行规制,仍需要具体完善相关法律从而对竞技体育保险领域发生的纠纷进行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本文从我国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现实性为切入点,通过对竞技体育运动领域发生的典型保险事例分析,认为我国竞技体育保险相比国外健全的体育保险市场和完善的体育、保险法律规范,我国的竞技体育保险无论从体育或保险领域看,都严重滞后,不但没有针对性的体育保险条款,也没有系统的方案规划。与国外发达成熟的体育保险相比,目前国内竞技体育保险至少在对全部运动员的基础保障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同时,我国没有专门从事体育保险的保险公司,只有几家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兼营体育保险;另外,在现有的体育保险产品中针对运动员特殊部位、特殊风险的险种少之又少,而普通险种的保险责任根本不能满足高风险体育运动的保障需求。因此,通过比较普通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成熟做法,分析了其规制竞技体育保险市场的基本法律和主要内容,在借鉴发达国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保险市场法律规制的具体构想,即完善规制竞技体育保险主要内容的法律、创新对竞技体育保险法律规制的模式和完善竞技体育保险纠纷解决机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