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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以《贷款通则》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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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绪论

第一章贷款管理法律制度基础理论

第二章我国现行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第三章完善我国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议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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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贷款又称放款,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银行贷款具有天然而强烈的依存度,在国内金融市场的融资总量中,银行贷款占了绝大部分。 在现代资本市场上,由于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政府显性或隐性的干预,银行贷款业务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对银行贷款进行管理,我国也于1996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贷款通则》。虽然从性质上讲,《贷款通则》仅是部门行政规章,但因其对我国贷款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所以长期以来被称为商业银行的“圣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变迁,《贷款通则》的许多规定和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客观形式的要求,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和引入国际贷款管理法律的先进经验,完善以《贷款通则》为主体的我国现行贷款管理法律制度,已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值我国《贷款通则》修订之际,作者选择了以《贷款通则》为研究对象对我国现行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不足及如何完善进行研究探讨。本文共分三章,尝试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指出了现行《贷款通则》及配套法律规定的不足和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议。 第一章,简要介绍了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经济学、金融学、法学理论基础,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对本文随后将要探讨的一些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作者在文中提出,贷款管理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法律属于宏观管理范畴;贷款法律包括贷款交易法律和贷款管理法律。贷款管理法律属于经济法,有关部门在完善贷款管理法律的时候应该依法履行法律的授权,恪守纵向的监管原则,维护平等主体的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这些基本观点为本文随后的论述阐明了立场,进行了必要铺垫。 第二章,首先对现行《贷款通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对其他金融规章以及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评介。 随后,文中具体指出了现行《贷款通则》及相关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缺陷,具体包括:在总则方面;《贷款通则》基本原则与上位法冲突;在贷款管理对象方面,“单一借款人”缺乏准确界定,借贷双方权利义务失衡;在贷款管理要素方面,贷款分类方法需改进,贷款合同规定不健全;在贷款管理体制方面,贷前调查侧重表面财务、贷中审批程序流于形式、贷后管理方法落后;在贷款退出机制方面,贷款保全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资产证券化平台不完备;在银团贷款法律方面,现有的规定不能完全适应实际的需要。 第三章,探讨了完善我国贷款管理法律具体的立法建议。 首先,作者指出了当前完善《贷款通则》的重要意义。 其次,在对当前修订《贷款通则》过程中的主要争议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认为在修订《贷款通则》、完善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相对稳定与适当前瞻性原则;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权原则;合理把握强制性规定和贷款人经营自主权边界原则;与现行主要法律协调衔接原则;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原则。 再次,作者针对《贷款通则》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现行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完善《贷款通则》总则部分,明确“安全性”为贷款管理的首要原则;完善贷款管理对象的法律规范,对“同一借款人”进行扩张解释,明确规定借款人的权利;完善有关贷款管理要素的法律规范,建立贷款分类“二级评级体系”,引导银行健全合同制度;完善贷款管理体制法律规范,构架以“区域为中心的贷款管理体制”;合理设计贷款退出法律规范,丰富贷款债权保全措施,搭建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平台;完善银团贷款管理制度。 最后,文章认为,面对中外资银行同台竞技即将开始的新局面,立法机关应该按照统一的指导思想,早日完成《贷款通则》的修订,完善我国贷款管理法律制度,在促进银行良性发展的同时,最大程度的保证贷款业务的安全与效益。 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几点: 一、作者认为,贷款法律包括贷款交易法律和贷款管理法律,前者调整的是平等的借贷双方基于贷款合同而达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属于民法范畴而后者调整的是国家及其授权的金融监管机关对银行贷款业务进行监管时而产生的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属于经济法范畴。在完善贷款管理法律的过程中立法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时刻处理好两个法律部门的关系。 二、文章依据金融学、管理学、社会学的有关原理,运用法学的分析方法,对我国现行贷款管理法律制度的缺陷与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其进行完善时应把握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相对稳定性与适当前瞻性原则、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原则、合理把握强制性规定和贷款人经营自主权边界原则、与相关法律协调衔接原则、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原则等。 三、在具体解决方案中,提出建立贷款分类“二维评级体系”、区域中心贷款管理体制、合理高效的贷款退出机制等合理建议。 由于作者学术功底较浅,认知水平有限,文章定有疏漏及不成熟之处,希望所有审阅本文的老师给予批评和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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