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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电力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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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电力法是1996年4月1起施行的,至今已有15年。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为主的《电力法》,越来越背离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许多法律条款已无法满足当前电力行业发展的需要,滞后的电力法律法规也增加了电力企业和监管机构的法律风险。
   文章主要分五部分分析了:现行《电力法》的概况;为什么要修改《电力法》;国外有哪些可借鉴的经验;修改《电力法》的宏观设想及具体建议。
   第一部分:我国《电力法》的概览。此部分系统归纳了我国电力法的内容与作用。重点就现行电力法的作用进行了客观分析。笔者希望通过这部分内容的梳理,对1996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电力法》有更为透彻的理解,以便采用鲜明对比的方法,研究带有行政垄断色彩的《电力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风险。
   第二部分:我国《电力法》修改的必要性分析。本部分一方面系统的分析了我国《电力法》亟需理念革新与制度革新。具体包括:立法定位问题、缺乏可持续发展及市场化理念,这些不足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格格不入甚至相悖,决定了修改《电力法》势在必行。另一方面,从我国薄弱的电力制度入手,如: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电力市场制度、电力监管制度、电力许可证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电力环保制度、电力规划制度,最终得出修改《电力法》势在必行。
   第三部分:国外电力立法经验及对我国修改《电力法》的启示。文章逐一分析了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这几个具有代表性国家的电力立法经验,取其精髓,为我国《电力法》的修改做借鉴。
   第四部分:我国《电力法》修改的宏观设想。文章提出了新电力法的立法原则、目标、定位、制度体系。从宏观上把握了《电力法》修改的方向。
   第五部分:我国《电力法》修改的具体建议。文章分了总则、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电价与电费、农村电力建设和农业用电、电力市场、电力监管、电力环保、法律责任共十一章,提出了详细的立法建议。
   笔者力图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创新:一是选题。《电力法》是电力事业的基本法,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但其已严重滞后,几经修改却呼之不出,已经成为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法律障碍。因此《电力法》的修改已成为社会研究的热点。然而目前我国还暂无系统性的法律专著和文献对《电力法》的修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二是分析手法。笔者力图对国内外的电力立法经验进行横向比较,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适合中国特色的《电力法》改革设想,同时采用前后对应的方法,对《电力法》在立法理念、制度体系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完善。三是研究内容创新。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电力法》的评析,发现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我国《电力法》的创新建议。其次,本文从环境政策理论的角度提到电力法应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洁净能源、新能源的发展,非常符合我国经济绿色发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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