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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及其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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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非政府组织的一般理论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特征及其兴起

(二)西方关于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关系的理论

(三)非政府这种的社会基础:公民社会

二、发展非政府组织的意义

(一)促进民主实现

(二)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一)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困境

(二)制约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因素

四、我国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一)改善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的完善

结 语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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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世纪中叶以来,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迅速发展,这一现象背后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西方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行的福利国家政策到了七十年代以后,政府在经济上已无力为继,导致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受到质疑;同时,西方经历了“二战”后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了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公民的民主参与得到深入发展;西方自近现代以来逐步培育发展的公民社会提供了现代社会的自治基础。非政府组织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发挥了其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促进社会的民主参与、增进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等的巨大社会作用。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改革开放之后获得了较快发展,并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其进一步的发展。为了使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我们需要优化其外部发展环境,并在法律制度上进行改革,保障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合理有序地发展,发挥其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应有作用。
  论文共分四大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本部分论述了非政府组织的理论基础,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基础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的平等、自由、开放的性质,决定了公民社会相对于国家的独立自主性,公民社会是高度自治的社会,这不但需要国家制度的保障,更需公民社会自身形成有效的自治形式,而非政府组织正是促进社会自治的有效形式。
  第二部分:本部分论述了非政府组织在现代社会的重大作用。第一,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提供优质的社会公共产品;第二,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深化民主机制;第三,平衡社会利益,提供多样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第四,促进社会自律,培养公民良好的行为习惯;第五,增进民众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提高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的效率。
  第三部分:我国现阶段非政府组织发展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如政府支持不足,监管过严;非政府组织的资格准入条件过于苛刻;法律救济制度缺失等。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传统计划经济思维下的全能政府对社会的全面管理;我国公民社会发育不健全;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规定的缺陷;传统社会观念的遗留,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认同度不高,等等。
  第四部分:改善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环境。外部环境方面主要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政府,以及培育我国的公民社会;法律制度方面,主要是改革非政府组织的资格准入、政府监管和法律救济制度等。
  非政府组织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发展非政府组织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研究西方非政府组织的产生基础和运行机制,有助于完善我国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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