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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论司法裁判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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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司法裁判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裁判的传统与方法

第二节 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

一、法律的一般价值取向

二、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

第三节 司法裁判价值取向的实现路径

第二章 司法裁判的形式合法性

第一节 司法裁判形式合法性理论探究

一、司法裁判形式合法性的自然法学背景

二、司法裁判形式合法性的分析法学背景

第二节 形式法律推理之逻辑审析

一、形式法律推理之逻辑作用

二、形式法律推理之逻辑局限性

第三节 司法裁判形式合法性的具体适用

一、形式法律推理的基本问题

二、事实认定过程

三、法律解释过程

第三章 司法裁判的实质合理性

第一节 司法裁判实质合理性理论探究

一、大前提疑难情形

二、小前提疑难情形

三、大前提与小前提结合疑难情形

第二节 司法裁判实质合理性的价值冲突与衡平

一、司法裁判与道德

二、司法裁判与民意

三、司法裁判与秩序

四、司法裁判与利益

五、司法裁判与正义

第三节 实质法律推理的具体适用

一、实质法律推理的适用情形

二、实质法律推理的适用方法

第四章 司法裁判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的互动机制

第一节 司法裁判的正当性标准及其量化

一、提出标准的自然法学传统

二、提出标准的分析法学传统

三、司法裁判正当性指数

第二节 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

一、案例指导制度理论探究

二、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

第三节 陪审团制度的中国化

一、陪审团制度理论探究

二、陪审团制度具体适用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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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正裁判的标准是什么?这是古往今来法学家们苦苦思索的问题。不同时期,法律巨匠们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在价值领域,我们无法得出通行古今、横贯中西的统一标准。然而,这并非意指裁判没有标准,司法人员可以根据主观意愿恣意裁判。事实上,每个时代,各个学派都有自己的主流标准,即公正裁判标准。当下,形式合法、实质合理是衡量司法裁判公正的基本标准。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讨论司法裁判的基本问题,从裁判的传统与方法、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实现路径三方面展开。如何做到公正裁判?确立裁判标准后,需要从司法裁判技术层面探讨法律实施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正确适用法律,需要在真实证据材料基础上确认案件事实,然后根据已确认的案件事实寻找可援用的法律规定,据此作出裁判结论。这一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推理的过程。法律推理具有思维与实践相统一的辨证特点,它是主体在法律实践中从已知的前提材料出发,通过逻辑推理,论证新结论的思维活动。法律推理是法律方法论的重要研究领域,依照推理过程中是否寻求价值判断,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涉及法律价值理由的是实质法律推理,否则便是形式法律推理。
  第二章,从理论背景、逻辑审析、具体适用三方面就司法裁判形式的合法性问题展开讨论。司法裁判的形式合法性要求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依照同样前提得出相同的结论,在具体运用中不惨杂或较少惨杂法律适用者的自由裁量因素,对所有人都奉行统一规则,不因人而异实行区别对待。其追求观念上的形式平等和形式合理性,以期达到形式法治。司法裁判的实质合理性是指司法裁判过程中运用实质法律推理,结合一定价值判断进行推理,使裁判结论符合一定价值取向。
  第三章,就司法裁判实质合理性的理论背景、价值冲突与衡平、具体适用三方面问题进行探讨。从某种意义上说,司法领域的法治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双重治理。司法裁判的形式合法性追求形式法治,实质合理性追求实质法治,即法治的实现路径是寻求司法裁判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统一。由于历史原因,大陆法系国家较重视形式法律推理与形式合法性研究,英美法系国家较重视实质法律推理与实质合理性研究。在研究维度方面,两大法系有不断靠拢、融合的趋势。研究司法裁判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关系对正确适用法律,追求裁判正义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国内外广大学者的研究大都局限于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之一,就二者关系及适用的研究仍属空白。
  第四章,首先提出我们需要一个可供操作的指数,用以指导裁判工作;其次从司法裁判形式合法性维度讨论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最后从司法裁判实质合理性维度探讨陪审团制度的引入及其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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