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金融经营者的私法义务:一个基本框架
(一) 三个核心概念的界定
(二) 法律法规中金融经营者私法义务端倪
(三) 发展中的金融经营者私法义务体系
二、金融经营者的说明义务
(一) 金融经营者说明义务概述
(二) 对我国金融经营者说明义务制度的评价
(三) 金融经营者说明义务制度完善
三、金融经营者的劝告义务
(一) 金融经营者劝告义务的概述
(二) 对我国金融经营者劝告义务制度的评价
(三) 金融经营者劝告义务制度完善
四、金融经营者的合格产品(服务)义务
(一) 金融经营者合格产品(服务)义务的概述
(二) 对我国金融经营者合格产品(服务)义务制度的评价
(三) 金融经营者合格产品(服务)义务制度完善
五、金融经营者的无条件退货义务
(一) 有关金融经营者无条件退货义务的理论与现实
(二) 对我国金融经营者无条件退货义务制度的评价
(三) 金融经营者无条件退货义务制度完善
六、金融经营者的保密义务
(一) 金融经营者保密义务的概述
(二) 对我国金融经营者保密义务制度的评价
(三) 完善——建立金融消费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七、结论
(一) 立法建议:逐步统合金融消费者的私法保护体系
(二)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之展望——金融经营者的一般信义义务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