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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军车骗免“天价过路费”一案的刑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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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由与案情

二、争议焦点

三、本案涉及的相关罪名的理论概述

(一)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

2. 客观要件

3. 主观要件

4. 主体要件

(二) 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和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

2. 客观要件

3. 主体要件

4. 主观要件

(三)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

2. 客观要件

3. 主体要件

4. 主观要件

四、具体案件分析

(一) 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1. 骗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如何定性

2. 骗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属于非法骗取他人财物

(二) 时某使用假军用车牌和假军用证件等行为如何认定

(三) 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四) 数额计算与量刑问题

1. 时某犯罪数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2. 一审法院对时某的量刑是否合理

五、案件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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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价过路费案”一经曝出即存在诸多争议,各界对河南农民时某骗免过路费的行为是否应当认定为诈骗罪以及对其判罚是否适当存在争论,另一方面,“财物”一词是否包含财产性利益,而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产性利益能否成立诈骗罪也遭到各方质疑,本文将针对案件中行为人骗免高速路通行费的行为和案件争议焦点逐一进行分析,希望本人的刑法分析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按照案例分析类法律硕士论文的写作要求和格式规范,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天价过路费案”的基本案情:河南农民时某为了逃缴高速路通行费,购买了假军装、2副假军车牌,并办理了假军车行驶证、驾驶证,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利用假军车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数额高达368万余元。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某无期徒刑。
  第二部分提出案件的争议焦点:观点一认为时某成立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和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理由是《刑法》第375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观点二认为时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理由是时某与高速公路管理者之间是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观点三认为时某的行为应以诈骗罪判处刑罚,理由是时某使用假军车牌骗免过路费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刑法构成;数额计算与量刑问题等。
  第三部分介绍本案所涉及的几个罪名及其构成要件: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和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等。
  第四部分介绍案件具体评述:分析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着重论述了时某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如何定性与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属于非法骗取他人财物;分析时某使用假军用车牌和假军用证件等行为如何认定,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某犯罪数额计算与量刑是否合理等问题。
  第五部分是案件结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及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对时某应当以诈骗罪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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