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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一)案情概述
1.Morgan Stanley UK Group v. Puglisi 案
2.林将吟诉渣打银行案
(二)问题的引出
1.我国证券业投资者适当性研究现状
2.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3.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一.证券业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理论概述
(一)“适当性规则”的概念
(二)“适当性规则”的内容
1.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2.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3.监管者的权力和责任
二、我国证券业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发展的现状考察
(一)我国“适当性规则”的法规梳理
(二)我国“适当性规则”的内容梳理
(三)我国“适当性规则”的践行情况
三、域外证券业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评介与启示
(一)域外“适当性规则”的评介
1.域外“适当性规则”的立法模式
2.域外“适当性规则”的适用对象
3.域外“适当性规则”中的适当性义务31
4.违反适当性义务的法律责任
5、域外“适当性规则”中投资者的救济途径
(二)域外“适当性规则”的启示
四、我国证券业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建议
(一)基于“权利义务”、“责任救济”维度的完善建议
1.权利义务维度
2.责任救济维度
(二)基于“适当性规则”之基础、核心与指引的完善建议
1.以投资者分类和产品分类为基础
2.以投资者、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为核心
3.以监管规则为指引
(三)基于两项补充性制度的完善建议
1.对投资者权利的适当限制
2、对经营者义务的适当豁免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