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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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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文献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四、本文的可能创新点及不足

第一章 侵权法上抗辩事由内涵与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类型

第一节 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的概念

第二节 侵权构成理论与抗辩事由关系下抗辩事由的内涵理解

第三节 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类型划分标准与类型

本章小结

第二章 美国侵权法上故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第一节 美国侵权法上故意侵权行为的溯源与构成

第二节 美国侵权法上故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之一:同意

第三节 美国侵权法上故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之二:防卫

第四节 美国侵权法上故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之三:紧急避险

第三章 美国侵权法上过失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第一节 美国侵权法上过失侵权行为的溯源与构成

第二节 美国侵权法上过失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之一:比较过失

第三节 美国侵权法上过失侵权行为抗辩事由之二:自甘风险

第四章 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一节 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溯源与类型

第二节 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非独立抗辩事由:不可抗力

第三节 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失与自甘风险

第四节 美国侵权法上严格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五章 美国侵权法上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

第一节 美国侵权法上诽谤的溯源与构成

第二节 真实性抗辩

第三节 特权

第六章: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对我国侵权抗辩事由的启示

第一节 我国侵权抗辩事由体系现状

第二节 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对我国侵权抗辩事由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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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救济功能是侵权法的基本功能,但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认可的利益都能得到侵权法的保护,救济不仅仅取决于被告的行为,还取决于原告的权利。换言之,有损害不必然有救济,侵权法须兼顾被告的利益,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抗辩事由是被告对抗原告诉求、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武器,是侵权法实现利益平衡和正义的重要机制。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体系依随侵权行为类型的发展日趋臻美,这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侵权编中抗辩事由的制定和研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故本文章以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为研究对象,探究抗辩事由与侵权构成理论的关联,试图厘清抗辩事由与侵权构成要件的界限,并总结美国侵权法上的抗辩事由类型及其历史溯源、适用范围、适用规则和未来可能的趋势。
  第一章侵权法上的抗辩事由内涵与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类型。本章分为三节:首先,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的内涵,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大陆法系侵权法抗辩事由与美国侵权法上的抗辩事由,进而比较我国侵权法与美国侵权法对抗辩事由内涵的不同理解。其次,从侵权法上抗辩事由与侵权构成关系角度理解抗辩事由概念,探究抗辩事由与侵权构成要件的界限。侵权责任是原告受损的利益与被告对抗性利益博弈的结果:独立抗辩事由与侵权构成应当是平行并列的对抗关系,抗辩事由可以造成侵权构成要件的缺失,从而导致责任的免除与减轻;非独立抗辩事由与其说是一种抗辩事由,倒不如说是还未从侵权构成理论中脱离且能够影响某个具体构成要件的责任限制因素,如在我国侵权法上作为独立抗辩事由的第三人原因,在美国侵权法过失侵权行为中只被作为介入原因考虑,虽然亦有可能减缓或消除侵权责任,但不属于独立抗辩事由。第三,美国侵权法上侵权行为类型与抗辩事由的类型。美国侵权法将侵权行为类型划分为故意侵权行为、过失侵权行为和严格责任,且不同的侵权行为类型对应不同的抗辩事由。故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类型依据侵权行为类型的不同,划分为故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过失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和严格责任的抗辩事由。此外,诽谤侵权行为作为美国侵权法的重要内容,在其独立的发展过程中亦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抗辩事由。
  第二章美国侵权法上故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本章共四节,首先探究了美国侵权法上故意侵权行为的历史渊源和核心构成要件。在美国侵权法中,故意侵权行为源于十三世纪的普通法令状,主要包括非法侵犯、殴打威胁、错误拘禁、侵犯动产及土地侵害。故意是故意侵权行为构成的核心要件,具有两层含义,即目的性和可知性,是当事人对抗积极抗辩事由的重要工具。如帮助原告对抗被告自甘风险、与有过失等抗辩事由,使得近因规则更加合理。第二、三、四节分别介绍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抗辩事由:同意、防卫和紧急避险。同意可以彻底阻却侵权责任,美国侵权法对同意的范围及行为性质方面进行了限缩,超出同意的范围或对某些特殊的行为(如犯罪行为)作出同意都不能认定同意的效力。防卫包括自我防卫、他人防卫、财产防卫及财产取回四种基本类型。他人防卫与财产防卫都源于自我防卫,都需要人身或财产面临即时危险,都适用“城堡原则”。而大多数美国法院不认可所有人取回财产的抗辩事由。紧急避险分为私人紧急避险和公益紧急避险。
  第三章美国侵权法上过失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本章共三节,首先介绍了美国侵权法上过失侵权行为的历史渊源、构成要件及非独立的过失侵权行为抗辩事由(责任限制因素)。其次,先后分析了过失侵权行为中两种主要的抗辩事由:比较过失和自甘风险。比较过失继受与有过失规则,分为纯比较过失和修正的比较过失。纯比较过失更受美国学者和美国法院的青睐,但美国多数州采纳了修正的比较过失;自甘风险分为明示自担风险和默示自担风险,却逐渐被比较过失规则取代。但在体育活动、娱乐活动等运动案件中,美国法院仍热衷于该规则的适用。
  第四章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抗辩事由。本章共四节,首先介绍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历史渊源与严格责任的类型。在过失责任作为主流责任的美国,严格责任的类型包括:动物侵害的严格责任、异常危险活动的严格责任和严格产品责任。其次,阐述美国严格责任中的不可抗力抗辩,不可抗力并没有被作为严格责任的独立抗辩事由,但通常被美国法院称为“defense”,属于非独立的抗辩事由。第三,研究美国侵权法上严格责任中的比较过失与自甘风险。自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在Daly v. General Motors Corp案适用比较过失规则以降,比较过失能否适用于严格责任充满争议,目前只有少数州认可了严格责任的比较过失抗辩,并且越来越多的法院倾向于认可该抗辩事由。自甘风险被认可为严格责任的抗辩事由,但因比较过失规则的产生,自甘风险在严格责任中的适用也逐渐受到质疑。第四,分析了严格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五章美国侵权法上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本章分为三节,名誉侵权作为美国侵权法中的重要部分,不同于传统的三大侵权行为类型而有自身独立的发展过程。其中, 最为典型的是诽谤法,以诽谤法为例探究美国名誉侵权独特的抗辩事由。首先,介绍美国侵权法上诽谤的历史渊源与构成要件。美国诽谤法承继英国法,经历了普通法和宪法两个发展阶段。普通法规则下,诽谤侵权遵循严格责任规则,而宪法创立了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实际恶意原则,缓和了传统的严格责任规则。其次,分析了诽谤侵权行为的两大抗辩事由,即真实性抗辩和特权抗辩。
  第六章反思我国的抗辩事由制度体系,借鉴美国侵权法上抗辩事由。我国侵权法上的抗辩事由制度体系宜作出以下改变:建立依随侵权行为类型的抗辩事由制度;增加缺失的抗辩事由类型;调整抗辩事由的适用范围;厘清抗辩事由概念上的混乱。

著录项

  • 作者

    李红玲;

  •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授予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学科 民商法
  • 授予学位 博士
  • 导师姓名 张建文,谭启平;
  • 年度 2017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71.23;
  • 关键词

    美国法律; 侵权法; 抗辩事由; 侵权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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