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域外研究状况
(四)研究方法
(五)创新点及不足
一、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则现状及缺陷
(一)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则现状
1.生计扣除
2.成本扣除
3.特许扣除
(二)现行个税税前扣除规则的缺陷
1.立法中将免征额与扣除额混淆
2.扣除项目指向不清
3.扣除标准常年不作调整18
(三)引入主观净额所得原则的必要性
1.是我国宪法精神的体现
2.实现实质课税平等
3.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及财产权
4.促进量能课税原则在我国税法中的落实
二、主观净额所得原则介绍及其域外实践
(一)主观净额所得原则介绍
1.主观净额所得原则的起源
2.主观净额所得原则的概念
3.主观净额所得原则与客观净额所得原则区分
4.主观净额所得原则的适用范围
(二)台湾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则中主观净额所得原则的体现
1.税收制度为综合所得税制
2.所得的分类
3.综合所得净额计算
4.免征额、课税级距及扣除额的调整
三、主观净额所得原则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则重构
(一)以主观净额所得原则检视现行扣除规则
(二)主观净额所得原则下扣除规则应当考量因素
1.纳税义务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2.纳税义务人所抚养子女及其他需赡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3.通常会增加的生活支出
4.异常生活负担的扣除
(三)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则构建的建议
1.明确区分免征额与扣除额
2.细化税前费用扣除额项目
3.指数化调整免征额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