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先行调查原则”的概念界定
(一)程序性审查优先
(二)专门调查程序
二、“先行调查原则”的现状探究
(一)立法之沿革及评述
1.从无到有的确立阶段
2.存在争议的放弃阶段
3.设立例外的重申阶段
(二)实践的运行及问题
1.实践的运行情况
2.实践存在的问题
(三)理论争议的综述及评析
三、“先行调查原则”的确立及例外
(一)“先行调查原则”的确立
1.“先行调查原则”正当性分析
2.“先行调查原则”必要性分析
(二)“先行调查原则”的例外
1.例外情形之一:瑕疵性、真实性存疑证据排除规则
2.例外情形之二:由刑讯逼供所衍生出的重复性供述
3.例外情形之三:多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先后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4.例外情形之四:与其他犯罪事实没有关联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四、“先行调查原则”的完善建议
(一)明确辩护方庭前申请排非义务及法律效果
(二)坚持“当庭裁判原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调查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