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国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三)创新性
一、概述
(一)微信电子证据
(二)微信电子证据关联性
(三)毒品犯罪侦查中微信电子证据关联性
二、我国毒品犯罪侦查中微信电子证据关联性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1.载体关联性方面—微信电子证据操作关系人身份难以确定
2.内容关联性方面—电子证据中隐语与实际意思关联性确定难
3.不重视微信电子证据关联性认定
(二)原因
1.微信即时人身认证功能不完善
2.虚拟世界与物理世界的间隔
3.侦查中各项证据间的配合没有形成系统体系。
4.犯罪分子有意隐瞒犯罪
三、微信电子证据关联性认定方法
(一)毒品犯罪中的微信电子证据关联性认定原理
1.信息转移原理
2.同一认定原理
3.时空的一维性
4.人对世界的可认知性
5.犯罪嫌疑人的社会性
(二)侦查中筛选电子证据的关联认定方法
(三)隐语与实际意思关联性认定的方法
1.语义鉴定
2.专业人士,专门机构意见书或特定部门情况说明
3.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4.证据间的相互印证
(四)微信电子证据操作人身份认定的方法
1.语音聊天—语音鉴定
2.视频电子人像鉴定
3.银行卡确定关联性
4.位置信息辅助认定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