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案情简介
(一)案由
(二)案情
(三)分歧意见
(四)争议焦点
二、本案涉及问题的法理分析
(一)强迫交易罪的客体
(二)“胁迫”的基本内容
(三)强迫交易罪中的商品是否包括假冒伪劣商品
(四)非市场领域的“强迫交易”行为能否构成强迫交易罪
(五)强迫交易类案件中“胁迫”的区别
三、本文案例的研究结论
(一)刘某等四人在本案中实施行为的性质
(二)刘某等四人第一次的行为成立强迫交易罪
(三)刘某等四人第二次的行为成立寻衅滋事罪
(四)刘某等四人的行为不成立抢劫罪
(五)刘某等四人的行为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四、本文案例的研究启示
(一)对强迫交易类犯罪的立法完善
(二)对强迫交易类犯罪的司法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