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我国终身监禁之立法背景
(一)从严反腐的民意回应
1.政治需要是终身监禁制定的主要依据
2.民意诉求是终身监禁制定的价值基础
(二)死刑改革的内在契合
1.弥补贪贿犯罪死缓制度之缺陷
2.限制并废止贪贿犯罪死刑之需要
(三)刑罚体系的完善需要
1.“死刑过重而生刑过轻”的现实困境
2.结构困境的出路选择
二、我国终身监禁之价值蕴含
(一)刑罚之人道
1.终身监禁体现了刑罚之轻缓
2.终身监禁彰显了刑罚之宽容
(二)刑罚之正义
1.终身监禁逾越了死刑的非正义
2.终身监禁满足了公众的正义感
(三)刑罚之效益
1.终身监禁契合刑罚效益理论
2.终身监禁具有刑罚的节俭性
三、我国终身监禁之困境展开
(一)法律性质界定不明
1.终身监禁的非独立刑种性
2.基本属性分歧严重
(二)适用条件标准模糊
1.前提条件欠缺可操作性
2.实质条件逻辑混乱
(三)适用范围狭窄单一
1.加剧刑法体系失衡
2.与域外经验脱节
(四)适用后果刚性绝对
1.教育刑理念之漠视
2.人权保障观之背离
(五)适用程序建构缺失
1.被告人程序救济空白
2.其他诉讼主体权利义务阙如
四、我国终身监禁之困境突围
(一)全面厘定:基于多角度的考察
1.终身监禁是一种刑事政策
2.终身监禁可拟制为特殊的“宣告刑”
3.终身监禁是死缓执行方式
4.终身监禁是一种特殊死缓
(二)理性裁判: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驶
1.厘清终身监禁的裁判思路
2.明确终身监禁的裁判事实
3.公布终身监禁裁判指导案例
(三)扩大适用:以死刑改革为视角
1.将终身监禁作为部分罪名的死缓执行方式
3.将终身监禁作为部分犯罪死刑替代措施
(四)矫正出口:以二元模式予以消解
1.以适用重大立功为原则
2.以适用特赦制度为例外
(五)程序保障:以《限制减刑程序性规定》为蓝本
1.明确被告人基本诉讼权利
2.制定《终身监禁程序性规定》司法解释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