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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及人的存在方式与思维方式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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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网络社会—具有虚拟性现实的新的社会存在形式

第二章网络社会人的存在方式的变革

第三章网络社会人的思维方式的变革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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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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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社会问题显现。本文从人的生存角度,论述了网络社会的内涵、特征及其本质,阐述了网络社会对人的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革。 网络社会不光是由互联网构建起来的纯粹的虚拟空间,而是作为主体的人通过各种网络形式形成的相互交错的社会关系大系统,是信息技术网络与社会关系系统大融合的社会共同体。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网络是网络社会的逻辑物质技术基础,也正是因为如此,使网络社会具有了虚拟性,其虚拟性主要体现在数字化、信息化以及人的各种实践的间接形式。虚拟是网络社会有别于其他社会形式的重要特征,但网络社会本质上仍是客观实在。首先网络社会的主体、客体以及工具系统都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其次在网络社会中形成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系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再次,网络社会同其他社会形式一样都是以先前的历史成果为基础和前提的,同时对于日常社会所造成的影响、结果也是客观的。网络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单纯的技术过程,而是由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技术变革引发的社会大变革。随着人们对网络及相关技术的应用,人们也在逐渐建立与之相呼应的存在状态、生活形态、思维模式和规范体系。网络社会变革了人的存在方式。由于网络社会资源共享、互惠合作及自觉自愿等原则,使人们更能体会到平等、民主的氛围,更加激发了人们对于个性、自由、创造的追求;同时网络社会独特的运行方式,使人们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的强度、广度等得到大大提升,人的主体性进一步得到高扬;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特征使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人与物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使人的交往媒介、交往时空及交往特点都有了新的特质。网络社会变革了人的思维方式,其技术特质使人的认知过程、模式向认识主体复合型、过程更具创新性、思维即时交互方向变革;思维方法由传统的线性、平面向非线性、立体转变,使强调整体综合理念、更具方法论意义的系统思维方法成为网络思维方法的必然;同时以信息符号为中介的网络也冲击着人们对事物作出评价的传统模式。需要指出的是网络社会同其他社会形式一样也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的,网络是中性的,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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