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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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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第一节 私募股权基金概念及法律特征

第二节 私募基金相关概念的辨析

第三节 契约制、有限合伙制、公司制的基本内容

一、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

二、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

三、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

第二章 分析私募股权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

第一节 比较分析的因素

一、风险及责任方式

二、基金内部的监督机制

三、正当权利保护及薪酬制度

四、税费及成本控制

五、运营稳定性

第二节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比较

一、契约形式的局限性

二、公司制与有限合伙制的比较

第三章 美国、英国、日本、台湾地区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分析

第一节 美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一、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二、有限合伙制成为私募基金的主流组织形式

第二节 英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第三节 日本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第四章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发展现状

第二节 现阶段推行有限合伙制存在的问题

一、有限合伙制的基本结构

二、关于有限合伙制的市场基础

三、有限合伙制的配套制度

第三节 私募股权基金采用公司制的分析

第五章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制度完善

第一节 完善私募的发行方式

第二节 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发起人资格

第三节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

第四节 明确公司是否作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主体

第五节 建立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的征信、财产等制度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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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有效的投资和融资工具,紧密连接投资人和企业,其经过百余年发展完善,助推了企业和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发挥了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了国家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在美国,私募股权基金一出现,即被经济学家喻为美国经济发展的“推动器”,其为美国企业研发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了资金支持,对美国企业尤其是创新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发展,中国经济面临发展方式转变,很多产业亟需调整结构与战略升级,相当大一批企业需要资金的支持,活力强劲和高速发展的私募股权基金正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私募基金在中国起步的比较晚,但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也确实获得了比较迅猛的发展,面对行业的高速发展而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建立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私募股权基金制度具有支持、规范、引导、监管的作用,建立健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制度,需要考虑法律环境、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环境、金融制度等实际情况,借鉴发展私募基金的国际经验具有参考价值。私募股权基金以何种方式存在,即私募基金组织形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基本上决定了基金的内部治理结构及权利、利益、责任,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契约制、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关系到投资人的权益分配及保护机制。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应该采用什么形式引发较大争论,我国一些学者认为公司制是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有限合伙制是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最佳形式。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获得了法律依据,一方面必须认识到有限合伙制度进入我国市场经济实践时间较短,配套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大力推行有限合伙制有现实的障碍;另一方面采用公司制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规模、业绩良好。本文拟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系统分析三种组织形式,廓清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迷局,借鉴国外先进方法和经验,探索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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