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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以及如何确保其“本真性”的思考——兼与刘魁立同志探讨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并不直接体现于作为一种公共文化的属性上,而是体现在传统非物质文化与日常生活以及外在客观力量的关联互动中,而这一切都源自于文化的人本寓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复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当然需要依赖国家在场提供文化传承的强大动力,然而与此同时国家话语也必须嵌合文化符号的运作规律,尤其是日常生活作为文化传承发展场域的必要存在.因为非物质文化长期存在于民间的日常生活之中,是实践活动的公共产物.从自然状态下的非物质文化到通过国家话语命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想的原生态“保真”应是一种以不扰动、可持续、最经济的方式来延续共同体的自我认同和社会文化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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