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人服务,不能“蜻蜓点水”

摘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明确规定残联的三大职能是“代表、服务、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均可理解为狭义或广义的服务。代表职能归根结底是维护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可以理解为维权服务。管理职能是残联受政府委托行使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行为,管理也是服务。本文系统的从:一、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视与关注;二、残工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三、建立和健全各级残联组织,促进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四、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五、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等5方面探讨了如何更好的展开残疾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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