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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剧保护与传承的艺术人类学思考

摘要

沪剧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名录.在非遗项目中,沪剧属于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表演艺术类非遗),表演艺术类非遗被认为是各民族世代相传并被各群体、团体或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的,能够通过人的演唱、演奏、动作、表情,来塑造形象、传达情绪和情感、表现生产生活的艺术文化遗产.自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非遗已经广受关注和重视,但非遗,特别是表演艺术类非遗所面临的困境却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沪剧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其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经不言而喻,但是在被列为非遗项目后如何有效保护与传承却仍是任重而道远.纵观以往的研究,对于沪剧大多是从作品题材、演出技艺、创作过程、沪剧发展历史等艺术角度进行分析的,而事实上,包括沪剧在内,没有哪一种艺术的发展能离开所处的社会和时代,不能将目光停留于沪剧艺术本身,而是要用整体性的思维去认识,用语境化的方式去研究,用过程化的行动去保护和传承.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沪剧的保护和传承,引入艺术人类学的思维,从人类学的视角对沪剧艺术作出观照和研究,将是极有意义和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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