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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共图书馆的古籍保护与开发

摘要

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为公共图书馆在新时代更好地“传承文明,服务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古籍作为中华文明的载体之一,历经朝代更替、历史变迁,流传至今十分不易.公共图书馆一方面肩负存藏保护古籍的重任,另一方面还承担为公众提供古籍阅览咨询服务的职责.所以古籍的保护与开发存在“藏”和“用”的矛盾.《公共图书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设立国家图书馆,主要承担国家文献信息战略保存、国家书目和联合目录编制、为国家立法和决策服务、组织全国古籍保护、开展图书馆发展研究和国际交流、为其他图书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等职能”.国家图书馆除了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外,更要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尤其要在服务人群全覆盖、全民阅读、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创新引领等方面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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