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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煤矿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探讨

摘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简称《通知》)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的辖区煤矿中看,绝大多数矿井高度重视,但还存在少部分矿井,尤其乡镇煤矿建设滞后,“六大系统”中虽然五大系统已基本完善,紧急避险系统还未实施,存在这些现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制定实施细则,辖区煤矿各区县煤矿条件差异很大,自然条件不一,因此要针对具体情况出台细则,便于操作;“六大系统”管理制度不完善;“六大系统”建设中,五大系统已基本到位,个别矿井五大系统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紧急避险系统目前实施难度较大。因此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尤其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尽快转变观念,提高办矿意识,要坚决遵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不折不扣执行,不能再提困难的理由,应想解决问题的办法。要认识到建立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以人为本,安全监管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的根本保证,不等不靠,按照安监总煤装文件要求的期限完成。各级部门加强监督监察力度,为实现煤矿安全工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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