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觉视域下的西部少数民族社区教育——以大理L村为例

摘要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90年代末提出来的概念,费先生认为文化自觉的意义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文化自觉,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才能在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从人类学的角度看教育,包括了文化的涵化和濡化。文化的涵化是不同文化在跨文化接触后产生的文化变迁,实质是一种广义的跨文化教育现象。文化的濡化是指文化的习得和传承机制。在L村,一面是外来的经营者和游客将城市休闲度假文化嵌入社区,另一面是村民在与外来者互动中表现出强烈的民族和地域认同。不论是个体层面,还是社区的群体层面,出现了不同形式的文化自觉实践,这些带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的实践,成为凝聚民族文化认同、传承文化传统的自发的社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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