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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非居住区边界范围的校核计算

摘要

本文利用PAVAN程序校核计算了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中事故短期大气弥散因子及非居住区边界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事故剂量.计算结果表明,安分报告中非居住区边界各事故持续时段短期大气弥散因子最大值是校核计算结果的0.40~0.65倍,相应地,规划限制区边界为0.34~0.48倍,其原因是安分报告以野外示踪实验实测的大气扩散参数替换PAVAN程序中默认的大气扩散参数.采用PAVAN程序默认大气扩散参数校核计算稀有事故中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裂事故(SGTR)所致非居住区边界(拟定500m)公众在事故后2h内的甲状腺当量剂量为65.8mSv,超出GB6249-2011规定限值(50mSv)的31.6%.由于PAVAN程序中默认的大气扩散参数是经过NRC保守性论证并在大量实验基础上进行一系列计算修正的基础,具有较好的普适性和较高的业内认可度,因此,安分报告设计方有必要进一步论证修改PAVAN程序中默认大气扩散参数的合理性,否则,应考虑进一步加大非居住区边界,以确保假想限制性事故所致公众剂量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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