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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记忆建构与革命历史档案编研——以黑龙江省档案馆为例

摘要

档案馆作为参与社会记忆建构的部门之一,应打破原有封闭状态积极与高校、出版社、公共媒体、图书馆、博物馆等科研机构和文化部门开展业务合作,从资源收集、保管等基础工作做起,深度发掘革命历史档案记忆信息资源。编研成果不应限于内部参考资料,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应积极谋求公开出版。其形式,除资料汇编、丛书、图册之外,还可与媒体合作制作专题片和纪录片,并以此来形成档案馆与学术研究机构、其他文化部门乃至全社会的良胜互动,共同建构关于中共革命的社会历史记忆,以期深化人们对当时历史的理解和对当前社会状况和社会问题的全面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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