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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心律失常:类型、机制和处理

摘要

胎心节律异常在妊娠期间的发生率高达2%,国外有文献报道,在孕期胎儿心律失常的发生率高达1qo-3%,占转诊到心脏科医生治疗患者的10%-20%。这些心律失常通常是由产科医师使用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测妊娠妇女时发现胎儿有异常心率或节律。虽然这种临床评估开始于妊娠第12-14周,但是大多数胎儿的心律失常在妊娠20周后被发现。妊娠期胎儿心律失常预后与胎儿心律失常分类、是否伴有心血管或其他畸形、有无胎儿水肿密切相关。大部分阵发性心律失常胎儿在严密监护并保守治疗下预后良好,但胎儿心动过缓预后较差。相比大多数致命性心律失常,非致命性胎儿心律失常通常使心脏节律紊乱,临床医生更容易识别其异常。胎儿心律失常的分类可概括地分为缓慢性心律失常(调整胎龄后心率<110次/min)、快速性心律失常(心率>180次/min)和异位心律(由于期前收缩引起的不规则节律)。这种分类法特别排除了由于离子通道病引起的QRS或QT间期的电生理异常,而且心率或节律没有明显改变。其中不规则心律失常最常见,主要由期前收缩引起,多发生在妊娠第18周到足月妊娠期间,可通过胎儿听诊检测到。胎儿心动过速中最常见的是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房颤;胎儿心动过缓中最常见的是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对于心脏结构正常的胎儿,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患儿的母亲体内有高效价抗SSA抗体或抗SSB抗体。胎儿心律失常的原因大体上可分为心电冲动的产生以及传导的异常。这些异常可发生于心脏各个部位,主要由电生理活动异常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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