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3消防科技与工程学术会议 >从一起火灾事故引发的对商住楼消防安全的思考

从一起火灾事故引发的对商住楼消防安全的思考

摘要

通过对一起火灾事故的分析,提出了商住楼在消防设计上加大管理力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2.0.14条商业服务网点为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的规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依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将商住楼整体建筑视为一个小型社区,成立由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社区委员会,建立健全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建议出台商住楼消防安全相关规定,不允许饭店的燃料间进入底层商业服务网点主体内设置。严禁将可燃物品仓库,易燃易爆品商店库房等场所布置在商业服务用房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