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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梯新检规实施中的几点建议

摘要

根据2009年12月4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颁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2002年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E2002]1号)的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别.而电梯作为一种载人、载物垂直升降的机电运输工具,检验机构承担的检验职责其使命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电梯作为八大类特种设备之一,增长速度最快,而从事电梯检验人员的数量和电梯增长的数量不成比例,检验人员严重不匹配。提出用户在当地特监科告知后,检验机构见到设备的告知,在告知中审查的资料就可以省略,这样资料审查人员和检验人员以及用户都可以节省一些时间和精力。并且作者认为2.14项和8.1项合在一起最好,建议在类别3.16项中增加轿厢和对重缓冲器的越程范围,以及建议对5.1项的判定作重大修改,以便于检验人员理解一致,便于现场操作,对维保人员和用户解释一致,记录和报告填写一致等方面的可行性建议,目的是便于检验人员在现场能够根据《检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判断每个项目的合格与否,从而提高检验质量和检验效率,确保及时完成检验任务、及时消除电梯隐患。电梯作为机电设备同样需要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电梯安全运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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