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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美国《2008年遗传信息反歧视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美国是世界上对遗传信息技术立法比较先进的国家,其《2008年遗传信息反歧视法》对我国确立相应的反对遗传信息歧视制度建设有所启示.在人类基因技术立法中贯彻不伤害、知情同意、保护不知情权、尊重基因差异性、维护个人遗传信息机密性等原则.急需制定一部《基因技术法》,确立遗传信息的披露和保密以及责任救济等制度,以达到在维护人的尊严与促进基因技术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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