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关于法医临床鉴定病例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法医临床鉴定病例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随着现代生活的安逸和有的人无所事事,社会上避免不了有的人打打杀杀,死了法医要做尸体解剖,伤了就要做法医临床学鉴定.在2005年以前,公、检、法均有法医和各自的司法鉴定机构,均在做法医临床学鉴定.可在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取消了检、法的司法鉴定机构;保留了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但公安机关不再面向社会提供涉及诉讼的鉴定服务.祖国遍地开花,象雨后竹笋一样,一夜之间成立很多司法鉴定中心(社会中介司法鉴定所)。为了解决休克时程度的评定,应看休克是失血性休克,还是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看什么动脉、静脉损伤,损伤后怎么处理的,多长时间抢救的等;创伤性休克应看是什么部位损伤。抢救时心电、脉搏、血压监视机上有记录,照相机拍照下当时的血压、脉搏等相关检查结果作为证据,有的人须与自身疾病相甄别。以上是医生在病例上有作弊的可能,本人在两起鉴定中就有类似的情况,法医临床鉴定评定为轻伤。这样的案子应该还有,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大家值得注意和借鉴,以免出现错案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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