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南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法律对策

摘要

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的最佳解决途径是共同开发,但南海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却困难重重,面对这种困境,我国应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促进争议海域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首先,我国应进一步明确南海断续线内水域的权利主张.明确的权利主张对确定争议海域、争议主体以及共同开发区块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我国应加强单方开发的力度,与周边国家相比,我国在南海的单方开发活动尚不充分.这对争议海域共同开发的推进十分不利,所以我国必须加强单方开发行为,以促进共同开发协议的达成;最后,我国应正确对待先存权问题.由于众多国家的石油公司已经深度参与了南海争议海域的油气资源开发活动,所以,在未来的共同开发中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处理好先存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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