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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绸之路上的《尚書》寫本及其价值

摘要

《隋书·儒林传序》云:"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则王辅嗣,《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元凯.河、洛《左传》则服子慎,《尚书》、《周易》则郑康成.《诗》则并主于毛公,《礼》则同遵于郑氏."是在隋唐以前,北方流行郑玄注《尚书》,南方流行伪孔本《尚书》.陆德明撰《经典释文》,注释《尚书》使用的是伪孔本《尚书》,而没有使用郑玄注本.由于陆德明的学术地位以及《经典释文》的影响,《尚书》的研习出现孔兴郑衰之势,"至隋,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自余所存,无复师说".唐初,孔颖达承诏撰《尚书正义》,以孔传《尚书》为本,全国一以孔传本为宗,是文士研习的唯一范本,也是明经考试的标准读本.从此伪孔本《尚书》占据了统治地位,马融、郑玄、王肃等诸家注本终至于消亡.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所收即伪孔本《古文尚书》.吐鲁番地区出土《尚书》写本共有7件,笔者已有《吐鲁番出土文献中的(尚书)写本》一文作了详细介绍。香川默识编《西域考古图谱》收有1件《尚书·太甲上》残片,题为“唐钞尚书孔传(太甲)断片(和阗)”,注明是和阗所获。橘瑞超曾于1911年5月至7月在和阗发掘,此残片应是此时所获。以上60件《尚书》写本,其中58件是伪孔《古文尚书传》;2件为陆德明《尚书释文》,《尚书释文》所据文本亦是伪孔《古文尚书传》。这些写本均为南北朝至隋唐五代时期的写本,其中绝大多数可以判定为唐写本,正与传统所言唐代以伪孔本《尚书》独尊的情形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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