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之'乐'的道德境界

摘要

"乐"是人在面对事物时而自然回应出的一种愉悦情感.孔子所倡导的"乐",是一种伦理生活和道德信念的"乐",他认为只有坚持一种道德信仰过伦理性的生活,人才是快乐的."孔子乐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从人生境遇、伦理关系以及个人审美的角度讨论其"所乐之事(物)",即"贫而乐"、"友而乐"、"乐(yuè)而乐(1色)".孔子之乐实质上是一种境界之乐,表现为物我相融,心外无物,与外物、与他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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