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下PPP模式的建设分析

摘要

PPP模式指政府同私人组织间,以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为目的,基于特许权协议来达成的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将双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以合同的形式来加以明确,来确保合作关系的维持,最终让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目前,随着全面改革的推进,我国各级政府越来越多地在购买公共服务当中选用PPP模式.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下PPP模式中,不同主体间分别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在于: 政府部门可以说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下PPP模式的“源头”。它的职责主要体现在:①前期安排财政预算、确定购买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②中期确定服务标准和绩效评价标准、建立价格调整和监督体系,进行市场调查,制定招投标方案;③后期进行合同管理和组织监督。 市场承接主体的职责主要体现于:①提高自身能力;②筹集资金;③对当地环境进行调研;④制定服务实施的措施;⑤履行合约。 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下PPP模式中,服务需求公众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它的职责有:①提出服务需求;②关注招投标;③接受服务并关注服务实施情况;④积极参与监督评价监督。 评价机构的职责主要有:①提升评价技巧与评价水准;②对市场承载主体予以监督;③对运行状况进行关注并及时征集意见;④制订有效的评价机制,科学公正评价并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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