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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几起农药药害纠纷处置的几点思考

摘要

近年来,兴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提高品质、增加总产"的基本思路,以"粮食高产开发为重点",大力推广粮食高产栽培新技术.但由于兴平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造成该市一直是关中地区农作物病虫害重发区、高频流行区.农药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给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同时,由于其使用药剂浓度过大、用量过多或某些作物对药剂过敏、气候等因素,难免造成一定药害,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致使农业生产从业人员素质逐年下降,从而导致农药药害事故越来越多,近年来呈直线上升趋势,农药药害纠纷事件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个别事件已上升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农药药害纠纷处理已成为基层农药监管和植保部门作为第三方身份的一项重要社会工作。笔者就兴平市农药监管和植保部门近年来在几起农药药害纠纷处理工作所做的努力和探讨与各位同行进行商榷,为各位同行在今后工作中公平合理有效处置农药药害纠纷拓宽思路。具体分析了化学农药、气候原因、施药器械污染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药害。现在群众认为只要田间出现不正常的现象,都是药害,都要进行索赔,造成恶性循环,笔者认为,要减少农药药害纠纷,必须先要减少药害,农药监管和植保部门要坚持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加强监管,提升农药质量、科学认定,合理划分各方责任、思想重视,及时处置各类药害纠纷、准确评判,合理公开药害事件信息几项原则。总之,要充分发挥基层农药监管和植保部门的技术优势和第三方身份,本着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处置药害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事态不扩大,公平、合理、稳妥的化解药害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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