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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型新型干法窑企业实施ISO检验标准后采取的技术措施

摘要

1999年5月1日,我国等同采用ISO679的国家标准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以下简称ISO法),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取代现行的GB177-8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以下简称GB法).通用水泥国家标准GB175-92、GB1344-92、GB12958-91已经修订发布,1999年12月1日实施.这次对检验标准和产品标准的修订,将使我国水泥标号结构发生较大的调整,水泥的实物质量将大幅度提高,相当一部分产品质量较差的小水泥企业将被淘汰.这对全国百余家拥有小型新型干法窑的水泥企业(以下简称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因此,研究中小型企业实施ISO法后的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笔者所了解的情况,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以供参考.研究认为:由于中小型企业有其自身的工艺特点,因此,实施ISO法以后,采取的措施不完全与其他窑型的水泥相同,但归纳起来只有两点:一是通过完善工艺条件,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而提高熟料质量;二是通过改造水泥粉磨工艺,进而提高水泥的实物质量。从长远利益和综合效益考虑,仅采用一种措施是不够的,必须双管齐下,前后协调,整体提高。总之,实施ISQ法以后,中小型企业面临新一轮的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这一点应当引起企业决策者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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