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航海学会航标专业委员会沿海航标学组2002年航标学术研讨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区航标动态通报管理办法》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区航标动态通报管理办法》的建议

摘要

《海区航标动态通报管理办法》是1995年12月13日交通部颁布施行的.下面简称《办法》,此办法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也是法规性条文,应具有一定的严谨性.实行至今已接近七年,在理解和执行《办法》过程中,我们往往觉得它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完善和修改.本文就以两个方面加以分析和说明,并提出笔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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