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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对精神科护理行业的挑战

摘要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后,医疗事故的处理及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公众的热门话题之一.《条例》的实施,使整个医疗卫生机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精神科护理也不例外.因此精神科护士必须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并且必须拥有丰富的社会知识,心理学知识以及与精神病人和家属接触沟通的技巧,努力提高护理质量,切实做好医疗事故发生的防范工作及正确处理医疗护理纠纷,迎接新的挑战,与时俱进,本文对此作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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