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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精细化治理背景下的协同规划与实施组织——以深圳安托山地区环境提升规划为例

摘要

公共利益的维护和空间品质的提升是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灵魂和核心,但在规划实施的第一线,作为法定规划的控规和法定图则被屡屡调整,更高层次的空间品质和精细治理更是无从谈起.究其原因,与其受到刚性管控惯性思维影响,从而导致的理性质疑和权威危机有关.rn 空间精细化治理背景下,需要改变传统详细规划事无巨细和绝对刚性的思维,明确“规划事权”和“可为空间”的边界,坚守既有法定规划的公共利益底线,并通过开放型的规划过程和协同型的实施组织,寻求多方主体的广泛认同,增加规划实施组织的可操作性.本文基于当前空间治理的本质和城市发展的现实,过程规划工作边界界定不明,使规划再一次成为“寄予厚望”的“万能钥匙”。进一步规范规划的“事权”范围和责任边界,而非将规划作为“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才能使其走出“不堪重负”的现实困境,在城市转型和空间精细化治理过程中起到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以深圳安托山地区环境提升规划实践为例,探讨规划组织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遭遇的困境,以期为空间精细化治理背景下微观层面的规划实施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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