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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黛玉、宝钗之人名内蕴揭解

摘要

《红楼梦》作者确定女娲补天所遗之顽石在尘世化为"通灵宝玉",且以"宝玉"作为小说第一男主人公的名字,即有意将两个第一层面的女主人公,一人含"宝"而成"宝钗",另一含"玉"而成"黛玉"。其内蕴有三:一、表明宝玉与宝钗、宝玉与黛玉具有等距离的婚恋关系;二、表明黛玉与宝钗"分则并秀,合则兼美"的相同的角色地位;三、"黛"的含义,"代"也,"谢"也,即与宝玉之间的"木石姻缘"被取代之结局。"钗"的含义,"叉"也,"拆"也,即与宝玉之间的"金玉姻缘"的最后"分拆(宝玉遁入空门)"之结局。此外,此三个主人公的人名,尚有宝玉对应"顽石",黛玉对应"绛珠",宝钗对应"金锁"的文化象征意义;而钗(裙钗)、黛(粉黛)的青年女子的代称义则又表示了黛玉宝钗具有代表"金陵十二钗"、代表大观园女子、红楼女子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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