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制度和措施

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制度和措施

摘要

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保障黄河流域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所必须的重要战略资源。作为我国西北、华北地区最大的供水水源,黄河水资源承担着流域内及下游供水区1.4亿人口(占全国12%)、2.4亿亩耕地(占全国15%)和50多座大中城市及胜利油田、中原油田的供水任务,同时,还担负着向下游流域外相关地区如河北、天津等地的供水任务。近年来黄河水污染问题已成为黄河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引起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对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尽管国家有关部门、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流域内省(区)针对黄河污染开展了大量工作,但黄河水污染形势目前依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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