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利与放弃治疗

摘要

特丽·夏沃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对于是否应拔除她的进食管的争论纷纷扰扰持续了7年,法院曾两次同意她安乐死,又两次让她继续生存.最近的第三次拔管后,她未能等到最后的裁定而匆匆走了,这一事件使得关于安乐死的争论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其实在我国也有类似的案例,陕西人王明成1986年由于帮助母亲安乐死而与母亲的主治医师一起被检方控以故意杀人罪,其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的介入被判有罪,但情节轻微而未追究责任;命运似乎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2003年王明成本人因肝癌晚期要求安乐死时却未能如愿,只好出院回家等死,最终在极度的痛苦中离开人世.众所周知要求健康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社会主流对于放弃治疗及安乐死始终持一种怀疑的态度,然而在医治无望,为了生命个体不再继续忍受不必要的痛苦煎熬(还包括亲人的痛苦以及经济压力),我们是否应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在生命进入倒计时时,采取主动的方式来成全人类对生命尊严的信念呢?本文对次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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