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香自苦寒来—谈聋儿的早期康复

摘要

聋儿早期康复教育是指在聋儿言语发展关键期(0-4.5岁)对聋儿进行的康复教育,通过充分挖掘聋儿的残余听力,并利用大脑言语中枢尚未完全定势的条件,帮助聋儿减轻残障程度,学习从听觉途径接受信息,习得语言,虽然因听力损伤而导致听不清楚,但大部分尚有残余听力,他们的发音和说话多半是正常的,经配戴助听器后参与训练,可以在多种感知觉途径协助下学习发音和说话。因此,本文就聋校在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应坚持的诊断性原则,激励性原则,补偿、代偿性原则,应用性原则,无定时性原则等五条原则分别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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