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港BOT专案契约之探讨

摘要

公营事业民营化后,许多重大的基础建设都采BOT方式进行,其契约期间也很长,对未来的各种状况也无法在订约时予以预见,自然会引用跨国契约中的再协商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利.本文以台湾台北港BOT专案契约为研究对象,探讨国内契约因再协商条款的出现可能衍生的利益分配问题.研究发现台北港BOT专案契约因再协商条款的存在的确提供台北港专案公司免于长期受政府挟持(holdup)的威胁,卯也因此产生明显的代理问题(agencyproblem)发生的可能,同时也未考虑因再协商条款所造成契约价值的改变.本研究的发现可提供国内未来订定BOT长期契约时,选择首选约定结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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