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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明码标价及零售统价工作的法律思考

摘要

无庸讳言,合理的利润是延伸卷烟网络至零售终端并牢固客我关系唯一的纽带,否则网络将十分脆弱,客户忠诚度更无从谈起,市场为我所控就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提高零售环节的利润率应当是当前及今后网络建设的深化之举. 随着工商彻底分离,市场开放加快,地方保护打破,名优卷烟大量导入,零售环节利润率有了明显提高;专卖执法打击假私非超卷烟,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大力开展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工作,不断提高单户利润率;卷烟营销也从零售统价方面开始了具有战略意义的有益探索,企望此举能够规范价格秩序,提高整体零售环节获利率,避免市场恶性竞争,维护客户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全市第一个吃螃蟹者万盛烟草公司在2002年采用了"零售价购进,返还批零差价"的方式推进统价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去年万州区烟草公司开始通过卷烟明码标价工作来推动零售统价的实现,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纵观两种统价模式,均是通过当地卷烟零售协会,采取不同的操作模式,追求共同的目标--实现零售统价.当前明码标价工作正在全市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因为有法可依,执行起来难度不大,但要成功过渡到目前立法不健全的零售统价工作中并产生真正效果,笔者认为只有清楚的了解我国卷烟的定价机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才能确保明码标价及零售统价工作在法制轨道上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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