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中环境刑法的协调与变通

摘要

环境犯罪是西部开发中多发性犯罪,西部开发应依法进行,由于西部地区存在经济、宗教、民族等诸多复杂因素,环境犯罪在西部地区适用中具有许多特殊性问题.刑法第90条虽然规定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立法变通权,但是我国还没有西部开发中环境犯罪的变通规定.笔者建议,西部开发中环境刑法应进行变通,从而协调西部各种法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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