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社区服务的多中心体制

摘要

发展完善农村社区服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传统的农村社区服务是由政府这一单中心主体供给的,这种单中心主体的供给体制导致了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不足、供需不平衡以及效率低下等问题。构建多中心体制,形成多个以法律规范的、相对独立的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并且相互展开有效竞争,扩展公共产品消费者的选择集合,是维护农民的新农村建设主体地位,解决当前农村社区服务供给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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