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摘要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对于落实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所有的社会服务一包括在市场经济国家里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私人部门提供的私人服务(如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技研究、文化娱乐、幼儿园、体育等等)都是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来提供的。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并以此为契机建立起新的公共服务体制,将是我国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长期努力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本文首先从经济学理论分析和政府职能的角度对公共服务这一概念的政策含义进行了重新梳理和阐释,然后结合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转轨国家在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了推进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新的公共服务体制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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