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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四项工程、发展循环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

摘要

2000年初,华宁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生态农业示范县,签订编号2000-ST-39的建设项目合同.经历"十五"期间的建设,以实施沼气建设为主的农村能源开发工程、珠江防护建设为主的退耕还林工程、坡地改梯地建设为主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小水窖建设为主的旱作节水农业四大农业生态工程,有效地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活能源问题,促进畜牧业的发展,保护林业资源,恢复和发展农业生态,缓解生态恶化状况,县镜内水资源、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华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华宁县2004年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先进县,县农业局评为全国生态农业建设先进实施单位.本文对华宁县实施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中的四大农业生态工程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方法、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初步分析,提供同行在新农村建设中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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