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论“两个减少”背景下经济法立法的协调——重构经济法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论“两个减少”背景下经济法立法的协调——重构经济法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摘要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从实行"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深化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提出了加快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而这就需要协调经济法的立法,甚至需要重构经济法,来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重构经济法,不是进一步强化国家干预,乃是在"两个减少"(即在减少国家干预)背景下围绕规范国家劳动行为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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