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哲学转向与证券法的顶层设计——以信息披露制度为中心

摘要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意味着我国的证券监管哲学正在发生转向,即由实质审核转向形式审核,由“盈利中心主义”转向“信息披露中心主义”.为加强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提高惩处概率,我国应引入集团诉讼制度,完善奖励举报制度,肯定做空机制的合法性.为了弥补信息披露和形式审核制度的不足,我国《证券法》应保留一定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质审核权,并授权证券交易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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